金能科技: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金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11 05:47    点击次数:69
证券代码:603113       证券简称:金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债券代码:113545       债券简称:金能转债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金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 股价格的 80%的情形,触发“金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金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 使“金能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同时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未来六个月(2024 年 2 月 2 日至 2024 年 8 月 1 日)内,若再次触发“金能转债” 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 自上述期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8 月 2 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 触发“金能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是否行 使“金能转债”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30 号)的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值发行,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 1,5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 含税)13,687,735.8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86,312,264.14 元。上述资金于 《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9】37110011 号)。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242 号文同意,公司 15 亿元可转 换公司债券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能 转债”,债券代码“113545”。   根据《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0 年 4 月 20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2025 年 10 月 13 日)。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 “金能转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实施了 2019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金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调 整为 11.40 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金 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17)。公司于 2020 年 元/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金能转债”转 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71)。公司于 2021 年 5 月实施 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金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10.43 元/股,具体内容请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金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1-070)。公司于 2022 年 7 月实施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金 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10.0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 日 披露的《关于“金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2-080)。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实施了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金能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9.96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金能转债”转股价 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二、“金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 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 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 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 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截至 2024 年 2 月 1 日,公司股票已触发“金能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 款。   鉴于“金能转债”距离存续届满期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市场 等因素影响,波动较大,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综合考虑公司 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与内在 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金能转债” 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同时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六个月 (2024 年 2 月 2 日至 2024 年 8 月 1 日)内,若再次触发“金能转债”的向下修 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 2024 年 8 月 2 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金 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 使“金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