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百科】关于CRS几大误区解读 哪几类人会受到影响!

发布日期:2024-02-03 06:46    点击次数:171

哈喽大家好,今天的财经百科又和大家见面了,这段时间以来,有关于明星偷税漏税的案件可以说是一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而有关于明星的税收问题也已经引起了国家的重视,但其实,在另一个圈子里,那些热衷于海外投资的“逃金者”们也迎来了一场大整治,那就是CRS落地。

事件经过:

2018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与其他承诺执行境外金融账户共同申报准则(CRS)的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进行首次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让藏身海外的资产透明化;2019年起实施的新个税法增添的反避税条款,也给中国税收居民境外资产的纳税提供了法律依据。

“增添的反避税条款”、“财产透明化”看到这些新政策或许有部分小伙伴不是很清楚其中的含义,也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误区,今天,就让小编来为大家一一解答吧!

CRS=全球征税?

CRS只是缔约国(地区)之间达成信息交换的一种契约,两个国家(地区)要实现信息交换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二者均是已加入CRS的签署国(地区),二是双方必须“自愿匹配”,愿意互相交换税务信息。

比如,如果中国和澳大利亚都加入了CRS,而且互相建立了“匹配关系”,那么中国某个贪官在澳大利亚存的钱,就会被澳大利亚的金融机构上报给澳大利亚的税务机关,并交换给中国的税务局。反之亦然。但是如果中国和澳大利亚都加入了CRS,但没有互相配对,那就无法互相交换信息,那么这个中国贪官在澳大利亚的存款就不会被中国税务局知道了。

CRS=所有个人财产都要曝光?

并非如此,个人名义持有的海外房产、游艇、艺术品、珠宝、现金等这些实物资产,是不算在金融账户中的,保险中的定期寿险和重疾险,也不需要上报,所以也不会涉及CRS的信息自动交换了,自然也就不存在曝光的问题。

如果你在与中国有税务信息交换的CRS国(地区)持有房产,并将房产出租出去,每个月租客把租金打到你在当地的银行账户上。那么这个银行账户本身就属于信息披露范围内的金融账户,所以就会被申报给当地的税务局,最后交换给中国。但是你在这个国家持有什么样的房产,持有多少套,这类信息是不会申报到中国税务局的。

CRS要境外金融资产超过100万美元才会被申报?

对于个人账户,不管是新增的还是以前开户的,也不管账户余额多少,金融机构都会去做尽职调查和信息申报,只是金融机构对不同账户的尽职调查程序不一样而已。CRS规定以100万美元为节点,将个人金融账户分为低价值个人账户和高价值个人账户,分别适用不同的尽职调查程序。

前段时间我们在新闻中看到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上千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就是这个原因。银行为了确认这些开户人是不是自己国家的税收居民,但是无法得到开户人的回复,就暂时采取了这样的措施。对于已注册的公司账户,余额25万美元以下可以不进行信息交换;如果未来公司的账户余额超过了25万美元,那么这个账户所在的金融机构就需要做尽职调查,看看这个账户是不是属于需要申报的账户。对于新开设的公司账户,无论金额大小,均需信息交换。

境外买保险会被申报吗?

重疾险和定期寿险不在申报范围内,但是一些特定保险机构需要搜集用户的信息。这些特定保险机构指的是,从事有现金解约价值的保险业务和年金业务的保险公司或者控股公司。

这里的现金价值,指的是当保险合同在有效期内被解除时,应由保险人退还给被保险人的金额。凡是带有储蓄性质的寿险保单,一经投保人缴保费,就产生了现金价值。

如果有大陆居民在香港或者其他境外地区购买了高额的投资型保险,那么这位居民的保单信息就属于CRS下的金融账户,会在香港和中国大陆的税务部门之间进行交换。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股息红利要被征税,但是从保险取得的分红、红利是免税的,这将促进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时更多地考虑寿险。

CRS后不能进行海外资产配置?

CRS并非洪水猛兽,只要是合法合规的境外投资,影响并不大。CRS只对现在已有的资产状况进行披露,很难涉及这些资产的来源问题。真正影响到的是未来所取得的资产的来源披露。

CRS实施后,中国会与其他CRS参与国(地区)逐渐形成相互配对的关系,以便互相交换税务信息。如果在这些地区进行海外投资,就必须履行纳税义务,否则为了避税而遭到罚款,就得不偿失了。

对于CRS参与国的资产,合理分配好进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适当减少金融资产的占比,增加非金融资产的占比,也是减少税负的一种配置方式。对于尚未与中国进行税务交换的国家(地区),如果当地的经济稳步发展,宏观环境乐观可期,也是可以配置一些个人资产。

对于有境外资产的个体来说,现在要做的就是梳理清过去的资产来源,并保留好相关凭证,未来在做资产配置时也做好资金来源的分类和梳理,确保自己能够阐述和证明清楚个人资金的基本来源。这样一方面可以合理纳税,另一方面也可以在遇到税务审核时,证明资金的合法来源。

交换信息后就需要交税?

交换完信息并不意味着你必须为这些查明的资产交税,而是应先做梳理、核实,判断哪些钱是已经完税的,哪些钱是免税的,哪些钱是不予交税的,哪些钱是真的需要交税而没有交的。

每一个海外投资者都应该懂得一些CRS的知识,对于已有投资者且投资的项目跟上述CRS信息交换内容重叠,则应该尽早与自己的银行联系,和银行一起将申报信息梳理清楚。

而在选择配置时,应对于一些重税区国家的居民海外资产应适当减少金融资产的占比。与此同时,从我们上述文章的内容中得知的具有一定免税或轻税的资产,比如未在CRS名单上的东南亚的房产、人寿保险、家族信托等,可适当增加持有。

理解完这两项政策的含义,接下来就要说一说和我们最息息相关的了,那就是哪一类人最应该关注CRS呢?自己是不是也在其中?

重点关注这八类人

第1类:已经移民的中国人

第2类:海外有金融资产配置的人群

第3类:在海外持有壳公司投资理财的人群

第4类:在海外藏钱的境内公务员

第5类:在海外已购买大额人寿保单的人群

第6类:已设立海外家族信托的人群

第7类:在境外设立公司从事国际贸易的人群

第8类:金融财富机构从业人员

众所周知,金融账户内的信息主要包括海外的存款账户、证券期货账户等,而以上这几类人可以说是CRS落地后将会受到影响的群体。

CRS落地之后有啥影响?

一直以来,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等39个国家和地区、被视为“避税天堂”,而这样一来,那些在海外避税天堂开立账户以持有境外资产或进行跨境投资的个人需要审视其现有架构或安排的税务风险。随着CRS的推进,拥有海外金融资产的高净值人群,可能因为不及时提供税务居民身份信息或提供错误信息而遭遇资产冻结,甚至罚款、诉讼。

美国是否将成为新的避税天堂?

美国实施分税制,联邦、州、县市都有立法权,因此各州有自己的税法,在美国特拉华州、内华达州、怀俄明州和南达科他州等地税率较低,这或将令美国成为“岸上”的避税天堂。“美国虽没有加入CRS,但有自己的‘专属玩法’—— FATCA。”汪蔚青补充说,“因此美国虽不加入CRS,但可以与其他国家‘一对一’签署FATCA协议,来互换金融账户的涉税信息。”根据美国2010年颁布的FATCA,要求外国金融机构向美国税务部门报告美国公民的账户信息,否则外国金融机构在接收来自美国的进账时将被扣缴30%的惩罚性预提税。

看来,如果有人想要利用美国没有加入CRS而来打自己的如意算盘,那小编我看它是没戏了,不管怎么说,如今我国承诺执行CRS,相信在未来查处逃避税的不法分子的工作中,也将建立起更加完备的监管体系。

本文综合:证券时报、九鼎财税管家、国际金融报、时代周报、东方财富网